辽宁省教育纪检委电话为024 - 86891848,同时还可通过电子邮箱Insjygfb@163.com进行相关问题反馈,该电话和邮箱可受理对党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涉及教育领域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检举控告等工作。
- 受理范围广泛:包括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 多种举报渠道:除了拨打电话024 - 86891848和发送邮件至Insjygfb@163.com,还可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来信需注意对**举报材料进行消毒、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等前期准备工作;来访则要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网络举报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等进行操作。
- 严谨工作流程:在受理登记环节,要认真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内容,对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并做好**举报件的登记等工作。在办理处理阶段,会根据**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严格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整个过程遵循严格的工作原则,包括依照**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以及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等,确保每一个举报都能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