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常属于副科级行政单位,隶属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原国土局)。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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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归属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国土资源部门(现自然资源部下属机构)的下属二级局,属于地方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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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在县级行政区划中,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般为副科级单位。这一级别与县(区)级政府对应,负责具体执行不动产登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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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负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全国相关登记业务的指导和监督职能。
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现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