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31号正式提出离职,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在30号当天离职。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31号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在30号同意,双方劳动关系即可解除。
2. 用人单位的态度
- 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的态度是关键。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30号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仍需按照通知期要求,继续工作至31号。
3. 注意事项
- 书面通知:劳动者需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
- 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决定劳动者是否可以30号离职。
- 避免纠纷:为避免争议,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
4. 实际案例参考
- 在实际案例中,有劳动者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劳动者在通知期未满时离职的情况。
总结
31号提出离职,30号是否可以走,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确保双方达成一致,避免因离职日期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