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离职通常应填写当天(即31号)作为离职日期,这是法律规定的最后工作日,但需注意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完成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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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日期应明确为实际工作的最后一天(如31号),以便计算通知期和办理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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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
- 若31号为最后工作日,离职日期填写当天即可,但需确保已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
- 部分公司可能要求员工在离职当天完成交接,因此需与人事部门确认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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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
- 误认为离职日期需填写次日或1号,但法律上以最后工作日为准。
- 忽略书面通知的时间要求,导致离职流程延迟。
总结:填写31号为离职日期符合常规操作,但务必遵守提前通知期并完成公司要求的离职程序,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