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由1-50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人数灵活,既可一人独资,也可多人合作,但需注意股东上限为50人,且不强制要求同股同权,股权比例和权利义务可通过章程自由约定。
分点说明:
- 股东资格: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成为股东,无国籍或地域限制。
- 人数限制:股东总数不得超过50人,若需突破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 责任范围:股东仅承担出资义务,公司债务不牵连个人财产(除非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形)。
- 股权分配:出资比例不一定等于表决权或分红比例,可通过协议另行约定。
- 变更规则:股东转让股权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提示: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是明确权责的核心文件,建议根据实际需求细化条款,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