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抓狗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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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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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责 :负责捕杀流浪犬、野犬,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配合开展执法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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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构 :通常设有抓狗大队或交巡警捕狗队,如临桂公安交巡警大队捕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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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部门(城管/综合执法)
- 辅助职责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占道售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对流浪犬进行捕捉、收容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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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 防疫职责 :负责犬只免疫、检疫及疫情控制,但一般不直接参与抓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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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监督,卫生部门管理狂犬病疫苗注射等。
总结 :抓狗工作以公安机关为主导,城市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协同配合,具体执行由公安机关下属的抓狗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