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取暖费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31日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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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时间范围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丹东市常规供暖期为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与全省其他城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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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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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取暖费需在供暖开始前完成缴费,但具体截止日期以当年供热公司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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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山热电等供热公司通常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取暖费收缴,例如2024年度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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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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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及时缴费,可能面临停气风险,建议提前咨询供热公司确认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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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户需持供暖缴费卡办理,可通过银行网点或微信生活缴费平台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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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取暖费截止日以当年供热公司通知为准,但常规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