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供暖报停需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12日期间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用户需持供暖证到所属区域的热力分公司申请,连续停热仅需办理一次手续,次年无需重复申请。线上渠道(微信公众号)预计11月15日开通,但报停业务仍需线下办理,且新建建筑保修期内不得停热。
- 办理时间与材料:报停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部分历史资料显示10月10日,以最新通知为准),需携带供暖证至所属分公司办理。若连续停热,后续采暖期无需重复申请。
- 特殊限制: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期间不得停热;欠费用户需补缴费用后方可恢复供热。
- 违规后果:私自改动供热设施、安装循环泵、排放热水等行为将面临罚款,并需赔偿损失。
- 线上服务:微信公众号预计11月15日上线,目前仅支持缴费、报修等业务,报停仍需线下办理。
提示:建议用户尽早办理报停,避免临近截止日期业务拥堵,并确认房屋是否满足停热条件(如非新建建筑、无欠费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