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机构数量需根据执业资格和地区政策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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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口腔执业医师通常需在 1-3个医疗机构执业 ,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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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副高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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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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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点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且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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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放宽条件
若新增执业地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放宽至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且执业地点数量上限可能增加(如四川省允许4个执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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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说明
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如支农、社区服务等)的医师,经批准后可跨区域多点执业,但需符合卫生部门要求。
总结 :口腔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机构数量一般为1-3个,但具体以当地政策及医师资质为准,建议咨询当地卫生部门获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