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业病或工伤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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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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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医疗期保护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通常3-24个月,具体根据工作年限和岗位确定)
三、女职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应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结束
四、特殊工龄保障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
五、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应征入伍期间、集体合同代表等)
补充说明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纪、犯罪等),即使处于上述保护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