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因提供虚假病假条被公司辞退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讨论:
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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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若员工明知假条系变造仍提交,且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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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公司可无赔偿解除劳动关系。
二、属于违法解除需赔偿的情形
若公司未证明员工存在上述严重违规行为,而直接以“旷工”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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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即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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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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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主动提供虚假病假且存在主观恶意,可能加重处罚,但赔偿仍以是否违法解除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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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能证明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如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等),则无需赔偿。
总结 :假病假条被辞退是否赔偿,关键在于公司是否依法认定员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建议员工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