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一直请病假通常不会被开除,但需满足合法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孕期女职工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关键点包括:1. 合法病假证明是保障权益的核心依据;2. 严重违纪或虚假病假可能被辞退;3. 医疗期限制不适用于孕期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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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保护孕期女职工权益。即使长期请病假,只要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用人单位不得以“无法工作”为由解除合同。但若伪造病假或病假期间从事与休假不符的活动(如旅游、兼职),可能构成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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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手续合规性决定合法性。女职工需按公司规定提交完整材料(如挂号凭证、诊断意见),避免因程序瑕疵被认定旷工。若单位未明确要求额外材料,仅凭病假单即可成立,单方增设条件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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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与孕期保护的区别。普通员工病假超过医疗期可被解雇,但孕期女职工不受此限。即使病假时间远超医疗期,只要证明与妊娠相关,单位仍不能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合同。
总结:孕期女职工应规范请假流程,保留医疗证明;用人单位需审慎核查病假真实性,避免违法解除风险。若遇纠纷,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