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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事业编确实存在服务期 。具体服务期限一般由事业单位与在编人员协商确定,通常为3-5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此外,对于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如果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且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这5年包括1年的试用期。
因此,如果您被泰安的事业编制录取,通常需要承诺在单位工作满3至5年,具体服务期限将根据您与单位签订的合同而定。在服务期内,您可能无法调动或考取其他单位的事业编考试,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符合特定条件。
建议您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自己的职业规划与单位的要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