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获赔偿
临时用工合同未到期辞退的补偿情况需根据用工性质和辞退原因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终止)
若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全日制用工(需赔偿)
若为全日制用工且合同未到期被辞退,需根据辞退原因判断是否赔偿:
1. 违法辞退(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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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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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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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标准 :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300%-300%×3的数额计算,年限最高12年)。
2. 法定情形辞退(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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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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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 :若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或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等),无需支付赔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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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需扣除社保、公积金等法定扣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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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违约金 :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建议劳动者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时,首先确认用工性质及辞退原因,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工资条等),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