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临时工合同到期离职不批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法律依据与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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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自主权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劳动者享有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劳动的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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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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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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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临时工通常按正式工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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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途径与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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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沟通
首先与用人单位明确表达离职意愿,保留书面通知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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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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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如因单位拖延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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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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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临时工,离职时可口头申请终止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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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