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如下: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
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6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200元。
两项社保同时缴纳:每人每月800元。
补贴期限
补贴通常为期3年,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则可延长至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2025年后,该补贴政策只可享受一次,针对2025年之前已享受过的人员,将不再提供再次申请的机会。
申请方式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政策,按照季度集中发放,灵活就业参与者需在缴纳社保费用的基础上才能享受补贴。
此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也可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根据《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就业,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为每月1400元,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