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年灵活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日(含)后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人员。这些人员需在本市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在从事灵活就业期间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在本市未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领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同时缴纳两项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以核定享受社保补贴年月起36个月),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即最长不超过5年。法定退休年龄按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动态审核确认。自2025年起补贴仅可享受一次,对2025年以前已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025年后申请再次享受社保补贴的,不予补贴。
申请方式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集中发放。灵活就业参与者需在缴纳社保费用的基础上才能享受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离校后至申领补贴前和享受补贴期间,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或担任企业法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首次申领补贴日期距离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不超过24个月(时间计算到月);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单独或同时缴纳)。
补贴标准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同时缴纳的,每人每月补贴800元。补贴时间自首次申请补贴当月起计算,最长2年,两年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
经办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首次申请当月补贴,后续补贴可按月、季、半年申领,或在当年年底前集中申领。申请时需向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或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区人社局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就业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申请补贴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