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核心内容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1. 劳动报酬的支付依据
- 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国家规定:劳动报酬的支付还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
2. 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
- 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如每月、每半月)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延。
- 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应确保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金额准确无误,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所有应得报酬。
3.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 法定货币支付:劳动报酬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
- 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应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支付给第三方。
4. 违反第三十条的法律后果
-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
- 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和要求,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该条规定,确保劳动报酬的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在遇到劳动报酬支付问题时,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