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作年限进行补偿
政府清退编外人员的赔偿方式主要 依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 工作年限与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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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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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资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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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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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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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解雇编外人员,并且一直为其缴纳社保,那么这些人员在离职后可以领取最多24个月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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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编外人员主动辞职,则无法获得失业补偿金。
- 其他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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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地区和行业中,对于编制外人员的清理,已经出台了一些补偿政策,如给予失业补助、补偿性安置和职业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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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编外人员清退是因为政策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机关单位还应当妥善处理与清退相关的其他问题,如住房和职业培训等。
综上所述,政府清退编外人员的赔偿方式主要是依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外,还可能包括失业金、补偿性安置和职业培训等其他福利。具体的补偿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