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教师的“六个严禁”是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强化师德师风的重要规定,明确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包括收受礼品礼金、参与利益宴请、违规推销等行为,旨在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形象。
- 严禁收受财物: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杜绝利益输送。
- 严禁参加宴请:禁止参与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或评价结果的宴请,确保考核公正性。
- 严禁娱乐消费:教师不可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等娱乐活动,避免职务行为被利益绑架。
- 严禁转嫁费用:不得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本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明确公私界限。
- 严禁商业牟利:禁止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防止教育行为商业化。
- 严禁其他谋利行为:任何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均被列入禁区,全面覆盖潜在违规风险。
总结:教育部通过“六个严禁”为教师划定了清晰的行为红线,各地需加强监督落实,教师应自觉遵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