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森林消防员的待遇会因地区、编制等因素存在差异,以下是具体介绍:
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 :以广州市为例,新入职的灭火员年薪约 11-14 万元(含五险一金),新入职的执勤车驾驶员年薪约 12-15 万(含五险一金),并按等级、职务、工龄以及消防支队年度增资计划逐年递增。在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森林消防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等级工资、岗位工资、高危补助、绩效奖金等组成。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如 2024 年广东湛江遂溪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招聘的消防员,工资待遇参照县专业森林消防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保险福利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聘用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意外等社会保险,并配合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工会福利 :按月缴纳工会会费,享受所在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会福利。
健康保障 :各单位通常会为森林消防员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此外,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在省内各医院看病就医享受优待,患急危重症的消防救援人员在挂号就诊、专家会诊、缴费取药、住院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 :每月享受 8 天带薪假期,可按规定休陪产假、病假、探亲假等,入职满一年后可休年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 15 天带薪年休假。
轮休制度 :执勤类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员、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轮休 2 天,具体按所属消防救援站安排。
其他优待
交通出行优待 :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票、安检、候车(船、机)、乘车(船、机)待遇,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 2 人)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国际列车和部分跨境列车除外)、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减收公布票价 50% 的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
参观游览优待 :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景区时,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的同等优待。
子女教育优待 :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