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队消防员的休息天数因多种因素而异,没有统一的固定天数。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休息安排:
轮休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员:通常每月享有8天休息时间,实行轮休制度。
行动组消防员:实行“勤一休二”制,即工作一天24小时后休息两天48小时,循环进行。这种轮班模式平均每月休息时间约为10天。
年假制度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休假探亲暂行规定》:
工作1-10年的消防员:每年享有10天年假。
工作10-20年的消防员:每年享有20天年假。
工作20年以上的消防员:每年享有30天年假。
高原和特殊岗位消防员:在原假期基础上增加10-30天假期。
探亲假
未婚消防员:与父母异地的四级消防士以上消防员,每年可享受20天探望父母假期。
已婚消防员:与配偶异地的,每年可享受40天探望配偶假期;与父母异地的,每年可享受20天探望父母假期。
调休
执行重大任务后的调休:执行等级战备、重大消防安保或重大灾害事故救援等任务且连续工作7天以上的消防员,可视情按其天数的20%安排调休,原则上不超过7天。
综上所述,国家队消防员的休息天数因岗位、工作年限、是否异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每月平均休息天数在8-1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