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未休年假的工资应按应休天数的300%支付(含正常工作工资),其中关键计算依据为员工前12个月平均日工资(剔除加班费等)。若因个人原因书面放弃年假,则仅支付正常工资。
- 计算标准:未休年假工资=应休天数×日工资×200%(因含正常工资,实际补发2倍)。日工资按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21.75天折算,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
- 例外情形:
- 个人放弃:需书面申请,单位可仅支付正常工资。
- 离职/退休:按当年已工作天数折算应休天数,不足1天不支付。
- 工资组成:月工资不含加班费、补贴等,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计算方式不同。
提示:企业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以更高者为准。若单位拒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