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带薪休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权利,企业需依法落实休假制度,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核心亮点包括: 强制保障休假天数、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特殊行业需协商补休,确保劳动者权益与企业运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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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条件
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均适用,包括试用期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可享5天带薪年假,工龄每增加1年休假天数递增,最高15天。企业不得以补贴替代休假,但可分段安排。 -
工资计算标准
休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全额发放,绩效奖金需参照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值支付。企业若因生产特点无法安排休假,需支付3倍日工资作为补偿。 -
监督与处罚机制
人社部门定期抽查企业执行情况,未落实休假制度的单位需限期整改并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纳入失信名单。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劳动仲裁**。 -
特殊行业执行细则
医疗、交通等连续生产岗位,需通过集体协商制定轮休方案,确保员工每年实际休假天数达标。因公共利益无法休假的,企业应优先安排补休并支付额外补贴。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企业应主动完善制度,避免法律风险。劳动者需留存考勤记录,遇侵权时及时申诉,共同维护职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