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年限不强制要求在同一家单位累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即可享受年假,累计工作年限可跨单位计算,但具体天数折算需遵循当前单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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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年限的认定标准
职工在不同单位的工龄可合并计算,需通过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证明。例如,前单位工作3年+现单位工作2年,累计满5年即可享受对应档位的年假(如5天/年)。 -
新入职员工的年假折算规则
若入职新单位时已满足累计工作年限,可按规定天数享受年假;若入职不满1年,通常需工作满12个月后享受,但部分企业允许按比例折算。 -
离职时的未休年假处理
离职时未休年假可折算工资,具体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例如,工作满半年但未休假,可主张3天年假工资补偿(按5天/年折算)。
提示:年假权益与累计工龄挂钩,跳槽时保留好工作证明以便核算。企业不得以“非本单位工龄”为由拒绝员工合法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