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在休假期间仍可获得工资收入的法定权利,核心法律依据为《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关键亮点包括: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休假天数按工龄递增(5-15天)、未休假可获3倍工资补偿,且覆盖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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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适用范围
带薪休假制度由《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确立,具体细则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适用对象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年,均有权享受带薪年假。 -
休假天数与计算规则
工龄满1年不满10年可休5天,满10年不满20年休10天,满20年休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且单位可根据生产情况分段或集中安排,一般不得跨年度,特殊情况可延至次年。 -
特殊情况与例外条款
职工若已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事假累计20天以上未扣工资,或病假达到一定时长(如工龄1-10年病假超2个月),当年不享受年假。单位因工作需要未安排休假的,需支付日工资300%的报酬。 -
**与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且拒付补偿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逾期不改正的单位需加付赔偿金,拒不执行的将面临行政处分或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年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协商安排时需保留书面记录,遇侵权应及时**。 合理规划休假,既能保障身心健康,也能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