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年假的界定标准是: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可跨单位累计),即可享受每年10天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假期。具体计算以入职日期、社保或劳动合同为依据,未休年假需按3倍日工资补偿,但病假、事假超期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可能影响资格。
- 年限计算规则:累计工作满10年(含不同单位经历)即触发10天年假标准,第11年起生效。例如,前9年在A单位、后1年在B单位,合并满10年后即可享受10天年假。
- 证明材料:入职日期通常通过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确认,新员工入职当年年假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公式:),不足1天不计算。
- 例外情形:若职工当年请病假超3个月(10年工龄)、事假超20天且未扣工资,或享受寒暑假多于年假天数,则无权享受当年年假。
- 未休补偿:单位因工作需要未安排年假的,需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职工主动放弃的,仅支付正常工资。
提示:年假是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剥夺。建议保留工龄证明,及时与人事部门核对休假安排,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