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间断满12个月
关于年休假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界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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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 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指 不间断 的工作时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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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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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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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质认定
工作时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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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的全日制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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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服兵役、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等视同工作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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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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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单位连续工作
若职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未间断(如跳槽后未间隔超过12个月),仍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例如,A公司工作6个月后跳槽B公司,再跳槽C公司,只要总工龄满12个月,仍可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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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与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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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因病假、事假等中断工作,且累计超过规定天数(如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则当年年休假天数需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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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录用的职工,其被裁减前后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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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年休假的情形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证明材料
职工可凭以下材料主张年休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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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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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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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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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记载等。
四、总结
“连续工作满一年”以12个月为基准,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但需保证工作时间的连续性。若存在中断或特殊情形,需根据具体规定调整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若拒绝安排,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