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中“工作满一年”的界定标准是:职工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且累计工作时间可跨单位合并计算,而非仅限于当前用人单位。 关键点包括:累计工龄包含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服兵役等特殊经历可计入工龄、满1年/10年/20年后的下月起享受对应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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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定义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年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也包括在不同单位之间无缝衔接的工作经历。例如,员工从A公司离职后立即入职B公司,两段工作期限合计满12个月即可视为符合条件。 -
累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范围
工龄计算涵盖全日制工作、服兵役、知青下乡等法定视同工龄的期间,并可通过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证明。例如,某员工有5年兵役经历和7年企业工作经历,累计工龄满12年,可直接享受10天年假。 -
享受年休假的时间节点
工作年限满1年、10年或20年后,从次月开始享受对应的年假天数。如员工在2024年6月工龄满10年,则7月起年假从5天调整为10天。 -
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若职工因事假、病假等不满足年休假条件(如病假超过2个月),当年不享受年假,但累计工龄仍保留。
提示:用人单位不得以“未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为由拒绝安排年假,否则需按日工资300%支付补偿。建议职工保留工龄证明,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