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探亲假和公休假 可以同时休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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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性质不冲突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探亲假(如探望配偶、父母)与年休假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且不计入年休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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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批与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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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向单位申请,说明同时休假的合理性(如不影响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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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允许,可叠加享受两种假期,但需确保工作交接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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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假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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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配偶:每年30天(已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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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每年20天,已婚职工每4年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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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年者5天(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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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两种假期可同时休,但需经单位审批并协调工作安排,且需遵守具体假期天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