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关键亮点包括:① 标准工时制(8小时/日);② 周工时上限(44小时/周);③ 强制保障休息权的法律基础。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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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时限制
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需按加班计算并支付加班费。 -
周工时总量控制
即使单日未超8小时,周累计工作时间也不得突破44小时,确保劳动者有连续休息时间。 -
例外情形
特殊行业(如交通、医疗)可依法调整工时,但需保障补休或额外报酬。 -
违法后果
企业强制超时工作将面临劳动监察处罚,劳动者可主张赔偿或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第36条是劳动者维护休息权的核心依据,遇到超时用工应保留考勤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