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通常在员工入职的当月或次月开始缴纳,具体时间取决于企业操作流程和当地社保局规定。关键点:①《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关系成立30日内需参保;②多数企业选择当月15日前入职当月缴,15日后入职次月缴;③试用期员工也应当参保。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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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时限
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逾期将面临滞纳金处罚。例如北京、上海等地社保局明确要求,即便员工在月末最后一天入职,企业也需在次月完成增员。 -
企业常见操作模式
- 当月缴纳:适用于15日前入职的员工,工资扣款包含当月社保费用
- 次月缴纳:若员工在15日后入职,企业可能将社保缴纳顺延至次月,但需补缴试用期社保
- 灵活选择:部分企业会与员工协商,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参保起始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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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需注意
深圳允许企业按自然月参保(即入职次月生效),而杭州要求当月参保当月生效,建议入职时直接向HR确认当地政策。 -
试用期参保误区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企业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
总结提示
若发现企业未按时缴纳社保,可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建议入职前明确询问HR社保缴纳规则,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