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登记并缴纳费用,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关键点包括:①建立劳动关系即触发缴纳义务;②试用期也需缴纳;③逾期未缴将面临行政处罚。
具体规定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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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节点
用工之日(以劳动合同签订或实际到岗为准)起30个自然日内,单位需完成社保公积金开户及首次缴费,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试用期是否缴纳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工享受同等社保权益,企业不得以"试用期"为由延迟或拒缴。例如:员工6月1日入职,最迟6月30日前需完成参保。 -
补缴与追责机制
- 企业逾期未缴:需按日加收0.05%滞纳金,并可能被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
- 员工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特殊情况
跨地区用工需按参保地政策执行,部分城市允许公积金缓缴(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建议劳动者留存工资条、劳动合同等凭证,定期通过社保官网或APP查询缴费记录。
总结:五险一金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企业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劳动者发现单位违规时,应及时通过12333热线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