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无论当月出勤多少天,单位都应当依法缴纳社保。关键点包括:离职当月仍需缴纳、15天非强制门槛、社保与出勤天数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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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缴费核心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或事实用工),即使员工当月仅出勤1天,单位也需缴纳社保。 -
“15天规则”的常见误解
部分企业误认为员工需出勤满15天才需缴社保,但法律并无此规定。实际操作中,15天可能作为企业内部考勤节点,但不能成为拒缴社保的理由。 -
离职当月的特殊处理
员工离职当月无论出勤多少天(即使不足15天),单位均需正常缴纳社保,次月起方可停缴。社保停缴时间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载的离职日期为准。 -
**途径与注意事项
若单位以出勤天数少为由拒缴社保,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是关键。
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缴费责任。遇到争议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社保经办机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