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15日(含)前离职,单位可不缴纳当月社保;15日后离职则需缴纳。 关键在于离职日期与企业社保申报截止时间的关联,同时需注意地区政策差异和企业操作惯例两大变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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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的截止日期规则
我国社保按月缴纳,企业通常以15日为分界线:若员工在当月15日前离职,企业可能选择不申报其社保(因社保系统一般在15-20日扣款);若15日后离职,企业已操作增员申报,则必须缴纳当月费用。例如:5月18日离职,企业需承担5月全月社保。 -
地区政策差异的影响
- 部分城市(如深圳)允许按实际工作天数缴纳社保,但多数地区仍执行"全月或零"原则
- 上海等地要求离职当月无论何时离职均需缴纳,需提前查询当地12333社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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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操作的特殊情况
- 部分企业为简化流程,统一在月底办理社保减员,此类情况即使15日前离职也可能缴纳
- 协商空间:可与HR沟通分摊费用,或要求企业出具书面说明
离职前务必确认两点:查看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社保约定,并要求企业提供社保减员证明。若发现企业违规未缴,可留存工资条、离职证明等证据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