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且具有强制性。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其余三项由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任何拒缴或折现行为均属违法。
- 养老保险:确保员工退休后获得基本生活保障,需累计缴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方可领取养老金。单位和员工按比例分担缴费,缴费基数直接影响未来待遇水平。
- 医疗保险:覆盖门诊、住院、药品等医疗费用报销,减轻员工医疗负担。单位与员工共同缴费,中断缴费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 失业保险:为失业员工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再就业支持,单位和员工共同缴费,非自愿离职且符合条件者可申领。
- 工伤保险:全额由单位承担,覆盖因工受伤或职业病的医疗、康复及伤残补助,无需员工缴费,认定后直接享受待遇。
- 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涵盖女性员工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部分地区已覆盖男性陪产假津贴。
住房公积金虽非社保但常被同步缴纳,用于解决住房需求,单位与员工按比例缴存。
提示: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必须办理社保登记,试用期同样适用。若单位未缴或漏缴,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补缴后不影响权益追溯。依法参保既是保障员工权益,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