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即使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1.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表明,社保缴纳具有法律强制性,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
2. 适用范围
社保缴纳适用于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纳社保。
3. 员工权益保障
社保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工作安全。
4. 违规后果
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补缴费用等。员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不可规避的法律义务。员工应主动了解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则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