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必须写入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核心条款。合同中需明确缴纳种类、基数、比例及双方权利义务,若未写明可能导致纠纷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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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五险)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公积金虽未明确列为必备项,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缴存。未写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劳动者可主张补缴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
合同中的具体内容
正规合同应包含五险一金的具体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公积金)、缴费基数(通常按工资比例)、双方承担比例(如单位缴16%养老、个人缴8%),以及缴纳时间、纠纷解决方式等细节。 -
未写明的风险
若合同未明确五险一金,劳动者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用人单位也可能逃避缴费责任。即使未写明,劳动者仍可依法要求补缴,但**成本较高。 -
特殊情况处理
- 试用期:试用期内也需缴纳,不得以“转正后补缴”为由拖延。
- 灵活就业:若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需另行协商社保缴纳方式。
提示:签订合同时务必逐条核对五险一金条款,留存缴费记录。若发现未写明或未缴纳,可向当地社保局、公积金中心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