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员工有权获得赔偿,包括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补缴等法定权益。清算时员工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需注意及时申报债权并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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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赔偿项目
- 拖欠工资、加班费:企业需全额支付至解散日
-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N+1标准)
- 社保公积金:补缴欠缴部分至劳动关系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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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顺序
员工债权属于第二顺位,仅次于清算费用:
① 清算费用 → ② 员工赔偿 → ③ 税款 → ④ 普通债务 -
关键操作步骤
- 在清算组成立后30日内申报债权
- 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
- 若资产不足,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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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抽逃资金导致无法赔付的,可追究股东连带责任
- 破产清算中,员工债权可优先受偿
提示:即使公司资不抵债,员工也应积极主张权利,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建议保留所有劳动关系证据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