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时员工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具体如下:
一、补偿标准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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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与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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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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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标准计算,但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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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顺序优先性
- 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含医疗、伤残补助等)优先于破产费用、税款及普通债权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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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上限 :若员工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标准按3倍计算,但总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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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风险 :若公司未依法支付补偿,可能面临双倍赔偿要求。
三、法律依据
- 核心条款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等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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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需在破产程序中优先支付,若公司清算组未履行支付义务,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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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主张工资、社保补缴等权益,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