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计算中,“6个月以上”明确包含6个月,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法定标准。根据规定,工作年限满6个月(含)但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明确,“以上”包含本数。例如,工作刚好6个月的员工离职,企业需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计算规则: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分段计算。满6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不足6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含奖金、津贴,不含加班费)。
- 特殊情况:若员工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补偿金按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企业需依法足额支付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