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需满足两大核心条件:一是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结转亏损,二是企业很可能在未来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 若同时满足“差异可转回”和“未来应税所得额充足”两项关键指标,方可确认为资产,否则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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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界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源于税法与会计准则的计税基础差异,如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等形成的可抵扣金额。但非企业合并交易中若差异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税所得(如融资租赁资产入账价值差异),则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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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应税所得额的评估:企业需提供确凿证据(如盈利预测、合同订单)证明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若存在持续亏损或行业下行风险,需减记或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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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例外处理:与子公司、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差异,需额外满足差异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应税所得额可覆盖;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如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需同步调整权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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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与计量规则:资产负债表日需重新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按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且不得折现。若未来抵扣可能性下降,需立即调整损益或权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本质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企业需结合业务实质与税法动态审慎判断。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差异转回的可能性和未来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避免资产虚增或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