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护理收费标准如下:
机构护理服务
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天70元。
支付比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居家护理服务
由定点护理机构专业照护人员提供全部居家护理服务:
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月2100元。
支付比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由亲情照护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
支付标准:每月75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给亲情照护人员。
专业护理服务部分:最高支付限额每月11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这些收费标准为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具体执行标准,旨在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