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催收的规定主要涉及多个条款,核心包括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返还期限)、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编等,明确禁止暴力、骚扰等非法催收行为,并规范催收时间、频率及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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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催收的边界
债权人需基于合同约定(如第六百七十五条)主张权利,催收行为不得超出法律允许范围。例如,每日催收不得超过两次,且禁止在21:00至次日8:00进行。 -
禁止非法手段
民法典严格禁止暴力、威胁、侮辱等催收方式(侵权责任编),泄露债务人隐私或骚扰第三方均属违法,债务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违约责任与协商
若债务人逾期,债权人可依据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违约金或赔偿,但需优先协商还款计划,避免直接采取强制措施。 -
第三方催收风险
委托催收机构时,债权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催收方若伪造身份或过度骚扰,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提示:债务人遭遇非法催收应保留证据并投诉,债权人则需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追偿,平衡权益保障与债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