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住院伙食费的具体金额,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标准,以下是部分地区的举例说明:
已发布标准地区
地区 |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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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一般为100元/天 |
上海市 |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住院自然天数实行定额支付,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
北京市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在统筹地区外治疗工伤的,“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
海南省 | 工伤从业人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内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超出停工留薪期后继续住院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省外就医的伙食费用(含市内交通费)标准为定额每人每天100元 |
济南市 | 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
无明确标准地区
在一些没有明确具体标准的地区,通常会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例如,如果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也可能会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