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法律数量至少 包括892部 现行有效的法律。这些法律覆盖了多个领域,并且根据调整范围的不同,可以归纳为九大部门法: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每一部单行法律和相关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归入这些大的法律部门中。
此外,有关婚姻法的颁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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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婚姻法 :于1950年4月13日通过,1950年4月3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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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婚姻法 :于1980年9月10日通过,1980年9月1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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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 :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
至于宪法的颁布情况,我国共颁布了四部宪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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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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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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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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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宪法
综上所述,建国以来颁布的法律数量至少为892部,其中包括了不同版本的婚姻法和四部宪法。这些法律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反映了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重点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