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的规定
根据最新的规定,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有以下几个主要变化:
- 学历和培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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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如果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的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并且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可以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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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者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考核合格证明,也可以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 执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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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类别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耳鼻咽喉科、皮肤病和性病、精神卫生、职业病、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病理学、全科医学、急救医学、康复医学、预防和保健、重症医学、麻醉、心电图诊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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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包括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医师、中医内科专业、中医外科专业、中医妇产科专业、中医眼耳鼻喉专业、中医针灸按摩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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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类别包括中西医结合专业、全科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精神)、急救医学专业、重症医学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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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类别包括口腔专业、口腔麻醉专业、病理控制专业、口腔影像专业等。
- 政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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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卫生计生委批准,可申请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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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才允许多科室执业和注册。
- 提交材料 :
- 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两年以上培训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对多专业医师的需求。建议医师在变更执业范围时,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