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医师在第二执业地点可以做负责人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定。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 多点执业的条件 :
-
医师需要具备医师资格,并且符合多点执业的条件。
-
医师需要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且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 担任负责人的要求 :
-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需要是进行执业注册满五年的执业医师,并且主执业地点需要在该医疗机构。
-
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确保能够胜任多点执业的工作需求。
- 地方政策的影响 :
- 不同地区的卫健局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要求。一些地方可能要求作为负责人的医师不允许多点执业点,因此需要提前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政策。
- 法律依据 :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负责人需要是进行执业注册满五年的执业医师,并且主执业地点需要在该医疗机构。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医师在满足一定条件和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情况下,是可以在第二执业地点担任负责人的。建议医师在申请多点执业和担任负责人前,详细咨询当地卫健局,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