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八年退伍军人有工作安置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服役8年的退伍军人有资格获得政府安排的工作。具体的安置方式和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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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工作待遇 :地方政府会根据退伍军人的服役表现、专业特长等,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安置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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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安置待遇 :退伍军人可以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或供养等方式进行安置。对于服役8年的军人,如果选择由国家安排工作,安置地人民政府会根据他们服现役期间的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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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条件下的优先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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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退伍军人有优先安排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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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军人有优先安排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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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退伍军人有优先安排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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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烈士子女的退伍军人有优先安排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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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特定专长的退伍军人有优先安排工作的资格。
综上所述,八年退伍军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资格获得政府安排的工作。具体的安置方式和待遇会根据个人的服役表现、专业特长以及是否满足特定条件来确定。建议有意向的退伍军人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退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