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
军人退伍后离婚,退伍费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具体的分割方式,主要取决于退伍费的取得时间和性质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释:
- 婚后取得的退伍费 :
- 如果退伍费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具体分割方法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婚前取得的退伍费 :
- 如果退伍费是在军人入伍前或结婚前取得的,那么一般应认定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特定人身属性的退伍费 :
- 对于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退伍费,如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 夫妻双方的特殊约定 :
- 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退伍费归属的特殊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
- 法院的判决 :
- 如果双方无法就退伍费的分割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 军人退伍后离婚,退伍费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退伍费的取得时间和性质来判断 。如果退伍费是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如果是在婚前取得的或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则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